管理制度

2019
11-27

甲骨文信息处理教育部重点实验室开放工作位管理办法

作者:作者:张珮珮来源: 编辑:刘晓魁浏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甲骨文信息处理教育部重点实验室作为全世界唯一的服务甲骨学研究的理工科实验室,以服务文化传承创新为主线,实行“开放、流动、联合、竞争”的运行机制,着力建设多学科协同创新、具有国际化水平的甲骨文大数据平台和甲骨文信息处理领域一流的科学研究、技术创新和人才培养基地。为充分利用现有实验室资源,鼓励和支持学生和教师利用课余时间到实验室完成设计性、综合性实验或进行科研、创新实践活动,培养学生实践与创新能力,提高学生综合素质,规范有序地做好实验室的开放工作,提高实验室整体科研水平,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实验室工作位开放的基本原则:

1. 凡是承担实验室开放课题的负责人可根据开放课题需要指定1-2名教师或学生经批准后在开放课题执行期内拥有开放工作位。

2. 除了实验室固定成员外,校内外教师可进行个人申请且经批准后在规定的时间内拥有实验室开放工作位;学生不能单独申请,必须是在指导老师申请经批准后在规定时间内使用实验室学生开放工作位。

第二章实验室开放工作位的组织实施

第三条 实验室面向教师的开放工作位由实验室主任统一领导下,由实验室管理委员会组织并具体实施;面向学生的开放工作位由该学生的指导教师直接负责并服从实验室规章制度。

第四条 非实验室固定人员,申请开放工作位必须明确其科研方向,具体研究内容可和各研究方向负责人进行讨论,须填写《甲骨文信息处理教育部重点实验室开放工作位申请表》,一式两份,个人、实验室各存一份备案。

第五条 实验室对开放工作位人员的要求:

1、各人员应严格遵守实验室的各项规章制度,确保实验设备安全;

2、学生进入实验室必须严格遵守实验室各项规章制度,尊重指导教师和实验室工作人员,爱护设备器材,认真做好安全保卫工作。

3、实验室开放工作位有时间限制的,如果长期不使用工作位或不遵守实验室的各项规章制度实验室有权收回工作位使用权限;如果申请的工作位使用时间到期可根据实际情况提前联系实验室管理人员进行重新申请经批准后继续使用。

第三章实验室开放工作位的管理

第六条 实验室开放工作位实行责任制管理。各研究方向负责人是实验室开放工作位的第一责任人,直接领导本研究方向的研究工作,负责组织协调本研究方向的科研任务管理,制订相关制度,合理调配师资力量,审定实验室开放条件和开放的实验项目,合理控制开放经费的使用,监控指导教师的指导工作,开展实验室开放工作的考核,核定参与开放工作的教师和实验室工作人员的工作量,协调解决直管实验室开放中的问题。

第四章实验室开放工作的总结和考核

第七条 实验室开放工作成效纳入实验室及相关人员的工作考评之中。每学年末,各研究方向负责人应对实验室开放工作进行总结,充分肯定成绩,查找存在的问题,提出解决措施或建议,以利于实验室开放工作的不断完善。

第八条 鼓励和支持实验室开放产生创新性成果。教师完成的各科研成果(有实验室名称标注)可享受我校的实验室优惠政策;学生通过开放实验取得的成果,可以申报各种评奖和参加比赛,取得优异成绩者,经指导教师考核后按创新实践学分1~2学分计入总学分。

第五章 附则

第九条 各院(系)应根据本办法制订相应实施细则、规章制度和激励措施,经实验室审核备案后,认真推进我校甲骨文信息处理教育部重点实验室的开放工作。

第十条 本办法适用于我校各院系和职能部门,自发布之日起试行,解释权在甲骨文信息处理教育部重点实验室。

温馨提示:请将开放工作位申请表发送至甲骨文信息处理重点实验室邮箱(jgw@aynu.edu.cn),申请表见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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