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甲骨文信息处理重点实验室
主任岗位职责
第一条重点实验室主任依据河南省省级重点实验室建设管理办法以及依托单位重点实验室管理办法,全面负责实验室的管理与运行。
第二条 负责制订重点实验室的整体科研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报请重点实验室学术委员会审批。
第三条 实施重点实验室学术委员会确定的发展规划,落实重点实验室建设目标和重点任务。
第四条 制定内部管理体制、管理制度并负责落实。
第五条 批准重点实验室骨干研究人员和管理人员的聘任。
第六条 负责筹集和批准使用经费。
第七条 负责重点实验室开放基金课题指南的编制、发布和初步审查。
第八条 组织实施重点实验室学术委员会的决议;负责向重点实验室学术委员会和管理机构汇报工作。提交半年和年度工作报告。
第九条 组织定期召开重点实验室例会,研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具体问题,并对阶段工作做出安排。
第十条 积极做好重点实验室人员的思想教育工作,搞好科研队伍建设,营造良好科研氛围,吸引、培养人才,努力建设一支结构合理、创新能力强、团结协作好的高水平人才队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