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理制度

2017
05-22

实验室学术委员会工作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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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河南省甲骨文信息处理重点实验室学术委员会,是受河南省科技厅、安阳师范学院聘请成立的重点实验室学术评议审查机构。

第二条 学术委员会由15名国内本领域知名同行专家组成,其中本单位学术委员不超过总人数三分之一,中青年学术委员不少于三分之一。设主任委员1名,副主任委员2名,顾问2名。

第三条 学术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是:

1、审查实验室的科研方向及研究规划。

2、确定开放基金课题及管理办法。

3、审批研究开放基金课题,建议资助金额。

4、听取并审定实验室主任的年度报告。

5、评议在实验室进行的重大国际国内合作项目。

6、对实验室各研究项目所取得的阶段性成果和最终成果进行评议,对实验室人才队伍建设和培养进行评议和推荐。

7、积极创造便利条件,邀请国内外专家来实验室作学术交流。

第四条 重点实验室学术委员会一般每年召开一次,必要时可召开主任委员工作会议或通过网上或信函形式对突发事件进行研究。

第五条 学术委员会的决议需经半数以上的委员出席的会议上三分之二通过。

第六条 学术委员会通过讲学、短期工作、组织学术活动等多种形式积极指导和支持实验室工作。实验室为活动创造条件,提供便利。

第七条 学术委员会由学术委员会主任负责召集并主持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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